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 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丨督促稳就业保民生

欧盟就伊朗石油禁运达初步一致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字体大小[ ]

  路透社4号援引欧盟外交人士的话说,欧盟各成员国目前已就对伊朗实施石油禁运达成初步一致,但是还没有决定具体的实施时间。消息传出,国际市场油价急剧上涨。伊朗石油部长此前表示,欧盟禁运伊朗石油将严重干扰伊朗石油市场。伊朗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第二大产油国,去年欧盟每日就需要进口45万桶伊朗原油,伊朗原油占欧盟总进口量5.8%。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路透社4号援引欧盟外交人士的话说,欧盟各成员国目前已就对伊朗实施石油禁运达成初步一致,但是还没有决定具体的实施时间。消息传出,国际市场油价急剧上涨。伊朗石油部长此前表示,欧盟禁运伊朗石油将严重干扰伊朗石油市场。伊朗是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第二大产油国,去年欧盟每日就需要进口45万桶伊朗原油,伊朗原油占欧盟总进口量5.8%。

  【西方将继续加大对伊朗制裁】

  欧盟称将在月底前作出决定 扩大对伊朗制裁

  据外电报道,欧盟外交政策发言人迈克尔 曼1日表示,欧盟有望在本月底前作出扩大对伊朗制裁的决定。

  欧盟称愿意恢复伊朗核问题谈判 取决于伊方态度

  据俄新网报道,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凯瑟琳 阿什顿的发言人迈克尔曼恩3日透露,阿什顿重申愿意恢复同伊朗有关核问题的谈判,但首先这将取决于伊朗当局如何回复她的信函。

  奥巴马签署国防预算法案 加大对伊朗制裁力度

  2011年12月31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总额达6620亿美元的国防预算法案,该法案将扩大对伊朗的制裁力度,与伊朗中央银行有商业往来的外国金融机构将被禁止在美国境内运营。

  意大利总理称政府同意进一步对伊朗实施制裁

  据外电报道,意大利总理蒙蒂29日表示,意大利同意就伊朗核问题对伊朗进一步实施制裁,尤其将对伊朗石油销售收入采取措施。

  法国称伊朗仍在研制核武 吁对其施加更严厉制裁

  据“中央社”3日报道,法国外交部长阿兰-朱佩(Alain Juppe)说,伊朗仍在研发核武,呼吁对德黑兰施加更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伊朗软硬兼施应对制裁】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表示伊朗永远不会放弃铀浓缩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梅赫曼帕拉斯特4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伊朗永远不会放弃铀浓缩活动。

  伊朗试射导弹首测自制核燃料棒 强硬回应西方制裁

  伊朗原子能组织2日宣布,已经成功生产和测试了伊朗首枚自制核燃料棒。伊朗方面称,这枚核燃料棒是用天然铀制造而成的,当前已经被安装到用作医疗研究的德黑兰核反应堆上,将对其性能进行进一步测试。

  伊朗:西方国家若实行制裁 将封锁海湾石油出口

  12月28日报道:伊朗宣布若是西方国家对其石油出口实施制裁,伊朗将封锁霍尔木兹海峡石油出口,此举动很可能将会在伊朗以及依靠海湾地区石油出口的国家之间引发军事冲突。

  伊朗致信欧盟外交官愿意重启核问题谈判机制

  据外媒31日报道,伊朗核谈判代表贾利里将向欧盟外交官致信,表示愿意重启核问题谈判机制。

  【伊朗为期十天军演结束】

  伊海军司令称大军演获成功 将扩大下次军演规模

  伊朗海军司令哈比布拉·萨亚里3日说,代号为“守卫90”的伊朗海军军演已取得成功,伊朗海军将扩大下一次军演的规模。

  伊朗军演进入第十天 成功试射两枚远程导弹

  1月2日,伊朗军演进入了第十天,这一天,伊朗军方发射了“卡迪尔”和“努尔”两枚远程导弹。

  【美国航母进入伊朗军演区域】

  美国称对伊朗制裁已经见效 伊朗绝不会封锁霍尔木兹

  国称伊朗扬言进一步封锁波斯湾的威胁证明,国际给伊朗的压力已经造成一定影响。美国国务院称,对伊朗的制裁已经出现威慑力,而伊朗的叫嚣威胁是为了分散舆论的注意力。

  [环球视线]控制“海湾咽喉” 美伊“兵戎相见”?

  伊朗高官连续几天对封锁霍尔木兹海峡进行了强硬的表态。27日先是第一副总统说 如果石油出口受到制裁的话,一滴油也别想从霍尔木兹海峡通过。28日,海军司令又扬言,封锁海峡就像喝一杯水一样易如反掌。“一滴油”、“一杯水”,伊朗高官是在夸海口吗?

  [今日关注]美航母将返波斯湾 伊软硬兼施为哪般?

  伊朗军方负责人3日再向美国喊话,警告美国其部署在中东的一艘航母不要再返回波斯湾的基地,并称这样的警告只有一次。而与此同时又发出了重启核谈判的信号。再来看美国方面,一方面没有理睬伊朗军方方面发出的警告,声言将会一如既往的在波斯湾部署航母战斗群,而另外一个方面也表示无意与伊朗对抗。

公众传媒摘编GNA JADE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