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警方通报“深圳幼儿园老师拍摄学生下体”事件:6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19-03-28  来源:新华网  字体大小[ ]

  原标题:警方通报“深圳幼儿园老师拍摄学生下体”事件:6人被处罚

  新华社深圳3月27日电(记者王晓丹)近日,深圳“某幼儿园老师用手机拍摄班内男性学生的下体照片”事件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影响。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27日晚间通报,该幼儿园6名教职工因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均被处罚。

  经查,该幼儿园创办人兼园医任某芳(女,76岁,中医,曾有行医经历)、行政园长肖某群(女,37岁)、园医任某华(女,42岁)、生活老师赵某英(女,39岁)、于某芹(女,38岁)、后勤老师张某鑫(男,31岁)6人在未告知且未征得幼儿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拍摄男性幼儿下体照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构成使用偷拍的方式侵犯他人隐私的违法行为。

  3月27日,福田警方对违法行为人任某芳、肖某群分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因任某芳年满70周岁、肖某群正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的婴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两人的行政拘留不执行;对违法行为人任某华、赵某英、于某芹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对违法行为人张某鑫处以罚款人民币500元处罚。

  福田区警方表示,除查明上述事实外,未发现违法行为人将涉案照片用于其他用途,且未将照片外泄上传网络,也未发现幼儿园在幼儿食物中添加药物或向幼儿喂药等其他情况。网络传播的“幼儿园拍摄男性幼儿下体用于医疗研究”的言论属不实信息。

  警方提示,网络非法外之地,对制造并传播虚假信息误导舆论的违法行为,警方也将追究相关涉事人员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众网摘编: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