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 | 专项监督护粮安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文风提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发布时间:2013-07-10  来源:中国廉政法纪网  字体大小[ ]

   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政府部门表现、传播出来的文件、报告和文章中的语言文字、观点、质量水平都直接影响部门形象,对工作作风建设有直接联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首先要从战略高度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着力解决文风“质量”、不利工作发展和文风“无力”问题,从而才能以良好的文风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一、解决文风“质量”问题。

  一个部门出台的材料和所发信息文章词句离奇,文过饰非,针对性不强,将使人感到不情真意切,甚至有抄袭嫌疑。如果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处理公文和对外发布信息稿件时根据立题来确定写作的主旨、材料、结构,并用恰到好处的语言和表达方式来完成,那么出台的材料和所发信息文章肯定真实,具有新意,让人耳目一新。目前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尤其应该提高领导干部水平,在文风上下功夫,领导干部活动中不下基层、不调查研究,所出台文件、报告、文章质量肯定不高,就是有水平高的部下,在此环境下也会偷懒应付。领导通过调查研究,认真查找思想认识、工作机制、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脱离群众的问题,写作功底与理论深度显现,有新观点、新思路的材料,就是写作水平不高的部下在高水平的领导重视下,也会得到逐步提高,才会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效。 

   二、解决文风不利工作发展问题。

  活动是否取得成效,重点还是要看工作是否发展,活动中查找问题不准、整改措施不实,各项工作肯定无法推进,而工作发展的前提是有调查研究做依据的,要想业务有所发展,那就必须要适合本部门的情况,必须沉下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从思想上把握发展的新思路、工作的新突破、工作的新举措,并通过分析研究事关发展的工作,调研出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报告,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解决文风不利工作发展的问题,部门就要有一个良好的环境,有一个大力倡导学习,有独立思考敢讲真话、讲新话、允许讲错话的地方,有一支能够到基层在实际生活中调查并研究破解工作难题的队伍,会按照发展的要求和实践创新的角度去分析问题,研究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为决策层提供依据,以促进工作良性快速发展,看到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解决文风“无力”问题。

  文风建设是作风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推动群众路线教育的根本保证,在联系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目前有的地方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主要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弄虚作假,脱离实际方面,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在活动中必须认真加以解决,并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简报、宣传栏等形式大力营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舆论氛围,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问卷调查等方式,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同时倡导说实话、真话、新话,写短而精和新的文章,开短会、讲短话和管用的话,阻止不良文风蔓延,并以良好的评价引导机制和领导深入基层调研来带动文风良性循环和工作快速发展,增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效,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中国廉政法纪网责任编辑方华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